1.钢丝绳
(1)钢丝表面磨损量和腐蚀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40%(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其断丝的报废标准取一般起重机的1/2)。
(2)钢丝绳应无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脱出等严重变形,润滑状况良好。
(3)钢丝绳长度必须保证吊钩降到最低位置(含地坑)时,余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3圈。
(4)钢丝绳末端固定压板应≥2个。
起重机械的吊钩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吊钩的材料要求具有较高的强度和塑韧性,没有突然断裂的危险。目前,吊钩广泛应用低碳钢和合金钢制造。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报废有何规定?
判断钢丝绳是继续使用还是报废,主要依据钢绳断丝程度和一些其它条件。
报废标准如下:
(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如绳6×19=114丝,当断丝数达1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如绳 6 × 37=222丝,当断丝数达2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
(3)起重机械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
(4)对于符合 ISO2408 (一般用途钢丝绳特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应按GB5972—86中规定数执行。
(5)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
(6)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7)麻芯外露应报废。
(8)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
(9)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型状态应报废
2.滑轮
(1)滑轮转动灵活、光洁平滑无裂纹,轮缘部分无缺损、无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不均匀磨损量达3mm。或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或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时,滑轮应报废。
(3)滑轮护罩应安装牢固,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3.吊钩
(1)表面应光洁,无破口、锐角等缺陷。吊钩上的缺陷不允许补焊。
(2)吊钩应转动灵活,定位螺栓、开口销等必须紧固完好。
(3)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严禁有裂纹。
(4)危险断面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10%。板钩衬套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50%,心轴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5%。
4.制动器
(1)动作灵活、可靠,调整应松紧适度,无裂纹,弹簧无塑性变形、无端边。
(2)制动轮松开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各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开度(单侧)应≤1mm,升降机应≤0.7mm。
(3)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不得沾涂油污、油漆。
(4)轮面凹凸不平度应<1.5 mm,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的40%,其他机构制动轮轮缘磨损厚度小于原厚度的50%。
(5)吊运炽热金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后有可能导致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重机,其升降机构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5.限位限量及联锁装置
(1)过卷扬限位器应保证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电葫芦>0.3 m.双梁起重机>0.5 m),能自动切断电源。新装起重机还应有下极限限位器。
(2)运行机构应装设行程限位器和互感限制器,保证2台起重机相互行驶在相距0.5 m时,起重机行驶在距极限端0.5—3 m(视吨位定)时自动切断电源。
(3)升降机(或电梯)的吊笼(轿厢)越过上下端站30—100 mm时,越程开关应切断控制电路;当越过端站层位置130—250mm时,极限开关应切断主电源并不能自动复位。极限开关不许选用闸刀开关。
(4)变幅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最小幅度防止臂架前倾、后倾的限制装置。当幅度达到******或最小极限时,吊臂根部应触及限位开关,切断电源。
(5)桥式起重机驾驶室门外、通向桥架的仓口以及起重机两侧的端梁门上应安装门舱连锁保护装置;升降机(或电梯)的层门必须装有机械电气连锁装置,轿门应装电气连锁装置;载人电梯轿厢顶部安全舱门必须装连锁保护装置;载人电梯轿门应装动作灵敏的安全触板。
(6)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各类限位限量开关与连锁的电气部分应有防雨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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