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随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
2018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摩擦材料及非金属密封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摩擦材料产品部分)》、《摩擦材料及非金属密封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非金属密封制品产品部分)》,决定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版新规对我们摩擦密封材料行业来说,最重要的变化有:
一是从2018年12月1日起,由国家发证改为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二是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政府监督检验报告当中一类报告,所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覆盖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
三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障质量安全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取证,发证机关在企业取证一个月内安排对企业的后置现场审查,现场审查要按照新修订实施细则要求,重点检查必备设备、原材料进厂把关、出厂检验等制度,以及企业承诺事项;
四是对期满换证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即期满换证企业作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承诺的,免于实地核查;
五是加大不合格企业退出力度,对于提交虚假检验报告、后置现场审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由发证机关直接作出撤销证书决定,对于作出虚假承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材料的获证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是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目录中同级审批权限不同产品的(按实施细则划分),在申请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等情形时,根据企业意愿,可按照“一企一证”原则颁发一张生产许可证书,由企业自主选择主导产品证书编号作为证书编号;
七是汽车用盘式制动器衬片、汽车用鼓式制动器衬片、汽车及工农业机械用离合器面片(非缠绕型)、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蹄组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衬组件中不得含有石棉,若含有石棉无法取证;
八是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应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这里需要重点提醒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生产企业,新版GB5763-201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国标委批准发布,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的变化是摩擦性能试验设备由定速式摩擦试验机改为了拖曳摩擦试验机(盘式片和大鼓片)和小样台架试验机(小鼓片),希望各企业及早做好准备,按期执行新国标。